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细则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教学管理,健全目标引领、过程监控、多元评价、闭环改进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持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、师范类思政专业课程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,夯实学院办学核心竞争力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《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》以及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,结合学院办学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细则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本科专业教学、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、实践教学、课程建设、师资教学能力提升、教学管理、学风建设等全部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、评价、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,覆盖全院教职工、在读学生及各类教学育人活动。
第三条 工作原则
1.立德树人,思政为本:坚守思政课主阵地、主渠道作用,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,突出师范育人特色,强化价值引领与知识传授、能力培养深度融合。
2.问题导向,闭环管理:聚焦教学薄弱环节、督导反馈问题、师生评价意见,建立“发现问题—分析研判—整改落实—跟踪督查—总结提升”全闭环改进机制。
3.全员参与,全程覆盖:压实学院、教研室、任课教师三级教学质量责任,覆盖课前、课中、课后全教学流程,贯穿人才培养全周期。
4.常态长效,持续提升:坚持日常整改与专项整治相结合、短期提质与长期建设并重,实现教学质量螺旋式上升、常态化优化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
第四条 教学质量工作领导小组
成立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全院教学质量建设与整改工作。
1.组成人员: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、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,成员为各教研室主任、教学督导员、专业负责人、骨干教师代表。
2.主要职责:审定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制度、年度质量改进工作计划与总结;研判重大教学质量问题、教学风险隐患;统筹部署专项整改工作,审核整改方案、验收整改成效;对接学校教务处、教学督导中心各项质量工作要求。
第五条 二级责任主体职责
1.分管教学副院长:牵头日常教学质量监控、评价与改进工作,组织开展教学检查、听课评课、质量复盘,督促各教研室落实整改任务,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。
2.各教研室:作为课程教学质量第一责任单元,负责落实课程建设、课堂教学、教研活动、集体备课、实践教学整改工作,梳理本教研室教学问题清单,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。
3.任课教师:为个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,严格落实教学规范,主动整改课堂教学、教案设计、作业批改、考核评价等方面问题,持续提升教学能力与育人质量。
4.教学督导小组:由学院资深教师、校外督导专家组成,常态化开展听课督查、教学巡查、资料审核,反馈教学问题,跟踪整改落实情况,提供专业改进指导。
5.学生教学信息员:收集学生课堂体验、教学意见建议,及时反馈教学问题,参与教学质量评价,监督教学整改成效。
第三章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内容
第六条 全方位质量监控体系
构建领导督导、同行互评、学生评价、数据研判、自查自纠“五位一体”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实现教学质量动态化、常态化监管。
第七条 重点监控内容
(一)教学基础规范监控
严格核查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、教案课件、教学进度表、教学日志等教学文件的规范性、完整性、时效性;督查教师备课、上课、考勤、作业布置与批改、答疑辅导、期末考核等常规教学行为,杜绝教学随意化、流程不规范等问题。
(二)课堂教学质量监控
聚焦思政课教学特色,重点监控课堂政治站位、理论阐释准确性、教学设计科学性、师生互动有效性、课堂纪律管理、教学方法创新等内容。坚决杜绝课堂言论不当、理论讲解偏差、照本宣科、课堂松散等问题,保障思政课堂育人严肃性、专业性。
(三)实践教学质量监控
覆盖专业见习、教育实习、社会实践、思政实践课程、创新创业实践等环节,监控实践方案制定、过程指导、台账记录、成果考核、实习复盘等工作,杜绝实践教学流于形式、过程缺位、考核宽松等问题。
(四)课程与教研建设监控
监控一流课程、精品课程、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进度;督查教研室集体备课、教学研讨、公开课、示范课、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等教研活动开展质量,杜绝教研活动形式化、课程建设推进滞后等问题。
(五)考核评价质量监控
严格监控过程性考核、期中考核、期末考核全流程,规范命题、阅卷、评分、成绩录入、试卷分析等环节,严查考核不规范、成绩失真、试卷分析流于形式、整改不落地等问题。
(六)学风与育人质量监控
联动学生工作,监控学生课堂出勤率、学习状态、学风建设情况,督查教师课堂育人、课后育人、师德师风践行情况,杜绝重教书轻育人、学风松散等问题。
第四章 问题排查与信息收集
第八条 常态化问题排查
1.日常巡查:学院督导、教学管理人员每周开展课堂巡查、教学资料抽查,及时发现、及时整改轻微教学问题。
2.定期检查:每学期开展期初教学规范检查、期中教学质量大检查、期末教学复盘检查,全面排查各类教学质量隐患。
3.专项督查:针对思政课堂规范、实践教学、课程考核、教研活动等重点领域,不定期开展专项质量督查。
第九条 多元信息收集渠道
1.评价反馈:每学期组织学生评教、教师互评、领导听课评价,形成量化评价数据与质性反馈意见。
2.座谈调研: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、教研室教学研讨会,收集教学改进意见。
3.督导反馈:整理学校、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记录、整改意见书,梳理典型教学问题。
4.数据研判:依托学校教学质量数据平台,结合课程通过率、学生评教分数、教研成果数据,精准研判教学短板。
5.外部反馈:对接实习单位、用人单位、毕业生回访反馈,梳理人才培养与教学适配性问题。
第五章 问题整改与持续改进流程
第十条 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度
对排查、收集的所有教学质量问题,实行清单化、台账化、销号式管理。由教学秘书统一汇总,分类梳理为常规问题、重点问题、难点问题,明确问题描述、责任主体、整改措施、完成时限、验收标准,建立动态整改台账。
第十一条 分级整改实施机制
1.即时整改:针对课堂纪律、教案细节、作业批改、课堂话术等轻微、即时性问题,责令责任人当场整改、即刻规范。
2.限期整改:针对教学流程不规范、教学设计不合理、教研活动不达标等一般性问题,责任教研室及教师在1–2周内完成整改,提交整改报告。
3.专项整改:针对课程建设滞后、教学方法陈旧、实践教学薄弱、评价体系不完善等重点难点问题,由学院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,限期1–3个教学周期完成系统性整改。
4.长效整改:针对制度漏洞、育人体系短板、师资能力短板等深层次问题,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建设规划,建立长期改进机制,持续迭代优化。
第十二条 整改跟踪与复核验收
1.整改期限届满后,由学院督导小组、教学副院长联合开展复核验收,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核查落实情况。
2.整改合格的予以销号;整改不到位、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的,责令二次整改,约谈责任人并全院通报。
3.对反复出现、整改不力的顽固性问题,纳入年度教学考核重点扣分项目。
第十三条 复盘总结与质量提升
每学期期末、每年年末召开全院教学质量工作总结会,复盘本学期、本年度教学质量问题整改情况,分析问题产生根源,总结整改经验,优化管理制度与教学流程。结合复盘结果,制定下阶段教学质量提升计划、教研室改进目标和教师个人教学提升计划,形成持续改进闭环。
第六章 评价结果运用与激励约束
第十四条 正向激励机制
1.教学质量优秀、整改落实到位、教研成果突出、学生评价优异的教师,优先推荐参与评优评先、职称晋升、教学竞赛、课题申报、课程建设项目。
2.教学质量改进成效显著的教研室,纳入学院年度优秀教研室评选核心指标,给予教研经费、培训资源倾斜支持。
3.建立教学质量改进先进典型培育机制,推广优秀教学案例、整改经验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第十五条 约束问责机制
1.对教学不规范、多次出现质量问题、整改拒不落实、整改成效较差的教师,进行一对一约谈提醒、限期诫勉谈话。
2.一学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教学质量问题整改不合格者,取消当年评优评先、职称晋级资格,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扣分。
3.因教学失职、课堂教学失范、整改不力造成教学事故、不良育人影响的,严格按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追责问责。
第七章 档案管理与公开公示
第十六条 质量档案规范化管理
建立完整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档案体系,专人整理、分类归档,包含:教学检查记录、听课评课台账、问题整改清单、整改报告、质量复盘总结、学生评教数据、督导意见书、课程建设资料、教研整改材料等,实现全程可追溯、可核查。
第十七条 公开公示制度
学院每学期对教学质量总体情况、共性问题、整改成效、优秀典型进行院内公示,主动接受全院师生监督;年度教学质量报告、持续改进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学校教务处、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。
第八章 附则
第十八条 制度衔接
本细则未尽事宜,遵照国家教育相关法规、辽宁省教育厅及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相关文件执行。本细则与学校新规不一致的,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。
第十九条 细则修订
本细则根据学院教学发展、质量建设需求及上级政策调整,由学院教学质量工作领导小组适时修订,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生效。
第二十条 实施日期
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鞍山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6年8月28日
一审一校:韩飞
二审二校:王柏涵
三审三校:胡彦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