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现将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度校内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立项宗旨
旨在坚持“师范性、地方性、应用型”的办学定位,以更名大学为目标,争创高层次平台、高级别项目、高质量成果,提高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;以代表性成果质量求生存、以学术贡献求支持。实现由“以量谋大”到“以质图强”的战略转变。最终形成以学科建设为龙头、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两翼、校内协同和校外合作为支撑的新局面。
二、 项目类别
1、本年度校内项目主要资助:“教育研究专项项目”、“人文社会科学项目”、“自然科学项目”、“博士科研启动项目”、“纵向课题培育项目”、“党建项目”、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”、新增“成果转化项目”。
2、研究周期为2年。
三、 申报要求
1、“教育研究专项项目”。围绕支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教育学原理、课程与教学论和学前教育学三个二级学科建设方向的研究项目;围绕面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、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、辽宁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等的培育项目。
2、“人文社会科学项目”、“自然科学项目”。围绕面向省自然基金及以上、省社科基金及以上基金的培育项目。
3、“博士科研启动项目”。须为未启动博士启动基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,根据自身实际,围绕所在学科,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院系学科发展规划,自行选题。
4、“纵向课题培育项目”。须为纵向已结题且有结余资金的项目负责人,经学科责任教授组织专家评审,2年内确实具备申报高级别纵向项目资质的方可推荐申报。
5、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”由学生处组织申报,选题指南见附件1,“党建项目”由组织部组织申报,选题指南见附件2。
6、“成果转化项目”。面向校企合作、成果转化。围绕鞍山及周围地区社会经济发展,准确把握辽宁,尤其是鞍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,积极融入鞍山“两翼一体化”经济发展战略、城市活力建设和“三个互动体系”构建。
7、申报人员须基于依托行业自主分类申报,每人限报1项;每个立项负责人只允许作为参与人参加1个项目,非负责人作为参与人最多允许参加2个项目。每个项目团队不得少于3人,参与人中不得少于1名在校学生。
8、项目结题标准,见附件3。
四、 申报程序
1、各二级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申报情况,需在二级学院建立的鞍山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库中提取《项目申请书》,并组织评审。
2、项目经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(教授委员会)评审及排序后(排序表经参会委员集体签字),方可报送科技处。
3、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22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咨询电话:2960930,纸质版申报材料(申请书1份/项目、汇总表1份、项目评审材料1份)统一由各二级单位审查盖章后,报送至学校科技处(行政楼319室),电子版(附件4、附件5)发送到指定邮箱:askjc@qq.com。
4、教育研究专项项目,5月1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(申请书3份/项目、汇总表1份)统一由各二级单位审查盖章后,报送至学校科技处(行政楼319室),电子版(附件4、附件5)发送到指定邮箱:270531124@qq.com。
二○二三年五月九日
主题词:科研项目 立项 通知
抄报:王福君副校长
鞍山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3年5月9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