鞍师院教字[2004]49号鞍山师范学院各处 (室)函件
鞍师教字〔2025〕54 号
关于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自编教材立项和验收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推动学校教材建设工作,鼓励教师结合学科发展前沿、当 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学校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需要,
鼓励教师自主编写有特色、高质量的教材。现开展 2024-2025 学 年第二学期自编教材立项及验收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材立项申报程序
1. 自编教材建设采取“立项-编写-验收-使用 ”工作程序, 由 主编提出书面申请(填写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申请书》, 提交样稿),报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将申请书、样稿和教材编写大纲 报送教务处。
2.学校聘请专家对自编教材编写申请书及样稿进行评审。通 过审定立项的自编教材可以启动编写,编写周期为两年。
3.凡列入校建设计划的自编教材,必须按计划进度编写、审 稿、定槁,报教务处验收。未按时完成的教材,需重新申报。
4.教师与外校合编教材(担任主编),需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并填写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申请书》后,经主管校长同 意,并经专家审定后方可纳入学校的教材编写计划。
二、教材验收申报程序
1. 已定稿的自编教材,主编需将教材完整书稿和《鞍山师范
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申请书》报送教学单位,由教学单位聘请本学 科领域有较深造诣的 3 位专家(必须含校外专家) 按照国家、学 校相关文件要求从政治性、学术性、经济性等角度审阅教材文稿, 填写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专家审核意见表》。
2.主编需根据专家审阅意见对教材进行修改调整。
3.教学单位将自编教材完整书稿和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 编写申请书》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专家审核意见表》报送教务 处。
4.学校聘请专家对自编教材书稿和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 专家审核意见表》进行验收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教师申请自编教材立项要符合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管 理办法》中的教材内容要求、编写要求和编者要求。
2.新编教材的主编要对自编教材的特点和特色进行阐述,修 订教材的主编需对修订内容进行阐述。
3.教师着手编写教材时,要同时编写或修订教学大纲,经教 学单位论证同意后,教务处备案正式实施;具有实验课内容的课 程课堂教学确需使用教材的,要同时编写出实验指导(考虑教材 经济性,可作为数字资源嵌入教材中)。
4. 自编教材原则上在高水平出版社出版(可参看科技处关于 高水平出版社的意见及要求)。
四、报送申请材料及报送时间
(一)教材立项申请材料
1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申请书》(附件 1)及样稿
2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》(附件 3)
(二)教材验收申请材料
1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申请书》(附件 1)及完整书 稿
2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专家审核意见表》(附件 2)
3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验收汇总表》(附件 4)
各教学单位请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15:00 前将上述材料的电 子版及专家、领导签字的 PDF 版上传至“教学管理平台”(上传方 法详询各教学单位教学项目联络员)。
联系人:张廷尉,联系电话:15841298694。
附件:1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申请书》
2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专家审核意见表》
3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》
4.《鞍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验收汇总表》
教务处
2025年6月17 日
鞍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 年 6 月 17 日印发